近年来,宿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公共建筑安全管理工作,扎实开展学校、医院、体育场馆等公共建筑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加快推动隐患公共建筑的整治销号,坚决防范发生房屋安全事故。
一是开展公共建筑安全排查。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专题培训,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抓牢学校、医院、体育健身场所等公共建筑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全面排查整改大跨度钢结构屋面建筑,公共建筑室内吊顶及吊挂物、屋顶及墙面广告牌、外墙及檐口装饰材料等方面隐患。通过对5938栋公共建筑进行排查,共排查出疑似隐患建筑199栋。
二是完成公共建筑隐患整治。细化落实“属地负责+行业督导”工作机制,对存在隐患的公共建筑,指导教育、卫健、体育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产权性质、风险等级、危急程度等情况,科学制定整治方案,督促产权人(使用人)严格落实整治措施。为加快隐患建筑整治进度,坚持清单化管理,闭环式落实,采取多种方式推进危房解危。截至目前,宿迁市已全部完成199栋隐患公共建筑整治销号目标任务。
三是推行公共建筑“定期体检”。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大跨度、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建筑定期体检的指导意见》,从明确责任主体、确定体检时间、落实体检内容、提升体检质效、构建体检机制五个方面,为公共建筑提供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建立健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巩固提升”的体检工作机制,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安全管理网络,实现公共建筑安全管理全覆盖。目前,公共建筑“定期体检”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四是加强公共建筑日常监管。指导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密切关注雨雪冰冻、大风大雾等极端灾害天气,加强风险提示和安全宣传,督促落实防范措施,定期开展公共建筑安全“回头看”,做好公共建筑安全日常监管,推动建立多渠道动态预警机制,做到隐患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