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住建局、经开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常州市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通知》(常住建〔2019〕2号),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常建〔2017〕169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智慧工地的指导意见》(苏建质安〔2020〕78号)、《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的通知》(常住建〔2021〕174号)、《关于调整常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常住建〔2021〕247号)等文件规定,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在全市创建建筑工程标准化示范工地的活动中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基础管理,加强隐患整治。
经申报、现场考核、集中评审及网上公示等程序,决定授予“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共卫生临床救治中心(含常州市医疗急救中心)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一体化)”等79个项目为2023年上半年“常州市建筑工程标准化示范工地”称号,现予以公布。
附件:2023年上半年常州市建筑工程标准化示范工地名单.docx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