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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度上半年徐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7 浏览次数:749 消息来源: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闭】

各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建局,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规划建设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为做好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上半年徐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依法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二)申报项目的工程规模达到相关标准(详见附件1);

(三)施工现场应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的通知》(徐建发〔2023〕136号)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

(四)项目工程进度达到总量60%或主体工程封顶,每月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

(五)政府、国有投资规模以上项目必须建设智慧工地;

(六)县(市、区)项目应经工程所在地施工安监机构考核合格、县(市、区)住建局同意推荐参评;

(七)主城区房建项目应有区住建局、市质安站共同推荐意见;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项目实施期间,发生过一般及以上施工生产安全或工程质量责任事故的;

2.项目实施期间,发生过产生社会不良影响的群发案件;

3.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所在地安全监督机构通报批评或立案查处的项目;

4.已申报过市级标化工地未通过考核的项目。

二、申报资料

(一)施工单位申报材料:

1.《建筑工程市级文明工地申报审批表》,从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安管系统”)下载打印;

2.智慧工地建设得分(政府、国有投资规模以上项目必须有),通过“省安管系统”实施数据动态验证,并截图;

3.《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徐州市非国有资金工程项目批准直接发包通知书》;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5.项目经理B类、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2024年1-6月《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表》。

以上材料必须按照目录顺序,以每个项目为单位胶装,报属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

(二)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市质安站提供材料:

1.包含所有申报项目的《2024年上半年徐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推荐汇总表》(附件3);

2.各地住建局(主城区除外)出具的属地申报项目无质量安全事故、无质量安全投诉、无不良市场行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说明;市质安站出具的主城区房建项目及轨道交通项目无质量安全事故、无质量安全投诉的说明。

三、申报时限

截止日期:2024年7月26日。

四、申报方式

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经开区、高新区、港务区住建部门、市质安站汇总本地项目申报资料后,统报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4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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