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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春节前后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22 浏览次数:931 消息来源: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闭】

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2024年春节前后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和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强化现场管理力度,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坚决杜绝超期作业、盲目抢工期现象;要严格落实班前“晨会”制度,对当天涉及危大工程、高处作业以及动火作业等工作任务中存在的安全风险提出警示和预防措施,遏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行为。施工、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日志》制度,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临边洞口、临时用电等部位开展每日安全检查,认真做好工作总结、记录。

二、紧盯工作重点

1.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工程参建各方要紧盯塔式起重机、深基坑、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和轨道交通盾构施工等高风险作业环节,严把危大工程“方案编审、安全交底、方案实施、工序验收”四个关口,对模板支撑、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安拆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要冬季施工的,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要明确冬季施工安全措施。现场施工要充分考虑冬季施工安全因素,严格落实班前“晨会”制度,坚决杜绝“三违”行为。

2.强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范。一是加强安全教育,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培训,学习有关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施工的规范和要求,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二是做好设备养护,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和配套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确保正常安全运行。三是落实保障措施,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积水、结冰,加强施工人员劳动保护。

3.持续精准抓好施工现场消防。结合房屋市政程“生命至上 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在建项目要加强临建设施、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消防管理和检查,严禁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取暖,严禁乱拉、乱接用电设施,防止发生烟气中毒及火灾等事故,确保消防设施、设备配置有效、数量充足。

4.预防高处坠落事故。施工单位要严格“一带一帽”管理,为高处作业人员配发橡胶手套、防滑防钉鞋等安全防护用具。强化通道口、预留洞口、电梯井等部位保护措施,做好各类交叉作业、攀登与悬空作业、操作平台作业等环节安全防护和管理。

5.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管控。各项目单位务必落实节假日期间危大工程“非必要不施工”的要求;确需继续施工的,施工单位要做好四方面工作措施,一是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二是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三是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四是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春节期间,企业负责人或分管安全负责人要带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项目负责人在施工时段全天候在岗指挥施工。严禁在节日期间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严防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切实严防建筑施工安全事故。

6.抓好节后复工复产工作部署。工程参建各方要认真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定部位、定工序、定人员各负其责,确保现场安全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开展隐患排查

各地住建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组织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基坑、脚手架、模板、各类机械设备等,对临时用电、临边防护等要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同时做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确保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处于可控状态。

苏州市住建局将对各地住建部门落实情况及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分组见附件3,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

严格落实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应急值班、领导带班、信息报送等制度,明确专人值班,保证24小时值班信息畅通。相关企业及项目部要合理安排好春节放假及“两会”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隐患排查报告于停工前2日内报当地工程安监机构备案;要抓好应急物资、设备保障,保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科学有效应对,全力保障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请各地住建部门、市质安站于1月22日下班前,将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联络员信息、春节期间继续施工项目明细清单(附件1)报市住建局。即日起至春节放假前,每周三下午15点前在线更新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及人员流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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