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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安站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三令一制”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7 浏览次数:939 消息来源: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闭】

轨道交通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强化我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易发事故环节安全风险管控,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现就加强轨道交通工程“三令一制”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三令一制”定义

“三令一制”是指针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动火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盾构施工列车水平运输作业、高处作业,以“动火令、吊装令、行车令”为着力点,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风险管控;以高处作业前安全条件验收制度为抓手,严控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二、主要措施

(一)动火作业前应办理“动火令”

1.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已编制并经审批同意。

2.电焊机、气瓶等动火设备各类装置齐全有效,已经验收合格。作业人员持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或住建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建筑焊工)”上岗。

3.动火点已经签发人查验,确认动火点垂直下方及周边可视半径15m区域内无可燃物和危化品,并留有3张以上作业区无可燃物照片。作业现场及其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已采用不燃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

4.已落实监护人现场监护,作业区域已配备足够灭火器材,现场设警戒作业区。

5.“动火令”按动火作业分级审批,其中三级动火作业应经项目负责人与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二)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应执行“吊装令”

1.起重吊装方案已编制并经审批同意。

2.起重设备进场已进行验收,检测报告完备,各类安全限位保险装置齐全有效,吊具、索具和钢丝绳等符合规定。

3.起重机作业半径范围内无高压线等障碍物,地基承载力满足要求,支腿伸展到位,支腿下铺垫措施坚固,夜间作业照明充足,警戒区设置到位。

4.起重机司机、信号司索工持有效证上岗。已落实监护人现场监护,其中一般吊装作业由分包单位安全员担任,危险性较大的吊装作业由总包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担任。

5.“吊装令”按作业的风险程度分级审批,其中危险性较大的吊装作业应经项目负责人与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

(三)牵引机车启动时应执行“行车令”

1.列车尾部应设置后视系统和后方探测报警装置。驾驶室内应安装后视系统电子屏幕,影像应清晰、稳定、无延时;探测报警装置应能准确探测到列车后方20米、轨道间及外侧1.5米范围内的人员及障碍物,并通过提示语音向司机警示。

2.机车司机须进行专业理论学习和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证件后方可上岗。

3.每班设置两名行车调度,吊装口一名,盾构台车处一名,同时设轨行区安全巡视员。吊装口行车调度负责对车辆进入隧道进行指挥,发车后及时通知台车处调度;台车处行车调度负责对车辆驶出隧道进行指挥,发车后及时通知吊装口处调度。行车调度负责检查始发区域轨行区安全,下达发车、停车、接车等指令,安全巡视员负责巡视隧道轨行区内安全状态。

4.机车司机要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并填写交接班记录。交班司机必须向接班司机清楚交代当班列车的运行状况,接班司机应确认列车车况及轨行区安全。

5.机车司机发车前应先检查列车制动、档位、视频影像、探测报警、仪表盘及周边环境等是否正常,向行车调度报告车辆状况,等待发车信号。行车调度在收到司机报告后,根据现场情况下达“行车令”,司机接到“行车令”后,方可启动牵引机车。

(四)高处作业前安全条件验收制度

1.高处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和规范使用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防护用品。

2.车站内预留洞口应采取钢筋网防护措施。若距洞口边沿2.5米范围内需砌筑墙体的,该洞口必须采用盖板覆盖进行硬封闭并固定牢靠,能满足3kN/㎡的荷载要求。

3.总搭设高度5m至8m之间的模板支撑体系至少设置一道安全平网,总搭设高度8m以上的模板支撑体系至少设置两道安全平网。安全平网随模板支架同步设置。

4.塔式起重机应安装司机室视频监控、吊钩可视化系统;直爬式塔式起重机应在塔身上设置速差式防坠器或安全绳自锁器以防攀爬时坠落;施工升降机吊笼内应安装视频监控、指纹识别或人脸识别系统,应有完好的安全装置和停层装置,各层联络要有明确信号和楼层标记。

5.操作平台、高处作业吊篮、脚手架等设备设施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审批同意,严格按方案实施,落实危大工程管控措施。

6.高处作业实施前,施工单位负责人应会同监理等单位对个体防护、临边洞口、设备设施等高处作业安全条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作业。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部署。各参建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保障,围绕当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管理重点,严格落实轨道交通工程“三令一制”管理要求,确保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平稳受控。

(二)加强排查,落实整改。各参建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三令一制”管理的重点内容,加强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查、论证、交底和验收等环节管控,按照《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准确判定、及时消除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对存在的问题要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全力抓好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三)及时宣贯,总结提升。各参建单位要加强“三令一制”管理的宣传教育培训,针对项目特点制定针对性的安全管理措施,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健全易发事故风险隐患长效管控机制,形成人人了解、人人重视“三令一制”管理要求的氛围,着力解决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存在的漏洞及“老大难”问题,以标准化管理全面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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