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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实施工作,按照《202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培训计划》安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定于2023年3月23日组织开展《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消防设施通用规范》2本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培训。具体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