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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得力 保障有力 ——江苏泰州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2023-06-29 浏览次数:928 消息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闭】

  “危房彻底拆除了,街道干部放心了,承租人放心了,周边的居民也放心了。”6月17日,在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梁徐街道邢家社区5组,街道办副主任郑网民向记者介绍说,眼前这块空地上以前是建于上世纪70年代的老房子,建筑面积260平方米左右,出租给社区居民开办五金商店。后来,承租人私自使用夹心泡沫彩钢瓦等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2022年,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过程中,经专家排查认定,该房屋存在擅自加层、扩大门洞、现浇板跨度过大等重大安全隐患。在反复做承租人思想工作并得到理解后,2023年4月,相关部门对该房屋进行了拆除。

  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以来,泰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江苏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坚持“摸排、鉴定”同步推进、“管控、整治”同步落实,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各项工作,对存在安全风险的自建房逐栋建立台账,分类落实管控和整改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取得了显著成效。

突出重点对象 分类分级管理

  对隐患建筑分色管理:依托房屋安全数字化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分色预警,对严重安全隐患和C、D级危房设为红色预警,“一房一策”制定整治方案;对一般安全隐患房屋设为黄色预警,定期巡查、实时监测。

  位于泰兴市河失镇失迷巷的泰兴焊机厂是建于上世纪80年代的老旧建筑,2022年在安全隐患排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该建筑存在楼板裂缝、墙体风化、屋面塌陷等严重安全隐患,随即设为红色预警,当年8月进行拆除。为解决原房主合理诉求,在市镇和居委会支持下,一座超市新建在原址上,极大地方便了居民生活。

  泰州市住房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陈杨告诉记者,泰州市严格落实“红色预警建筑日巡查、黄色预警建筑周巡查”隐患防控机制,对未彻底消险的房屋,始终保持预警状态,定人定责、长效管控,直到隐患彻底消除。

  对老龄建筑定期体检:对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但暂未发现安全隐患的老龄建筑定期体检,聘请第三方机构根据房屋的建成时间、结构状况、改扩建情况和人员聚集程度等,形成体检报告,建立房屋安全档案,确定体检周期与频率,做到“早预防、治未病、控隐患”。

  对公共建筑“一码管理”:重点围绕“一老一小”等灾害抵抗力较弱的群体聚集场所,在中小学校、养老机构等实行“泰房安·健康码”挂牌上墙,实现“信息更新、装修申报、隐患报送、宣传引导”四项功能一码管理,及时发现处置公共场所房屋安全隐患,严防聚集性房屋倒塌风险。

强化系统治理 做到“四个结合”

  与棚户区改造相结合:将城市危房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督促各市(区)在排定年度计划时,优先对房屋质量差、安全隐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的区域以及C、D级危房集中的区域实施改造。2022年,通过推动棚户区改造,兴化市完成了金东门等地块508户老旧隐患建筑拆除;泰兴市完成了人民医院东侧35户D级危房解危。

  与城市更新相结合:组织开展“城市更新体检评估问卷调查”,明确将“既有建筑隐患消除”作为城市体检的重点方向和“城市病”治理的首要任务。在市政基础设施完善更新过程中,根据周边房屋情况,同步做好毗邻房屋的加固维修和拆除重建。2022年,海陵区通过老城更新,完成了升仙桥南小街、涵东历史街区60余户古旧建筑的修缮。

  与姜堰区实验小学罗塘校区一路之隔的是建于上世纪90年代的工人新村。“以前,这里私搭乱建现象十分突出,小卖部、小吃部一个挨一个。通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所有违规搭建、存在安全隐患的小房子已经被全部拆除。”姜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区房屋拆迁服务中心主任艾有森向记者介绍说,2022年,姜堰区引入“1米高度看城市”儿童视角,以高起点设计引领高品质城市建设,将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与校园周边老旧小区改造、景观提升、城市更新同步进行,以针灸式整治方式,通过隐患自建房加固和出街经营私搭乱接的经营性自建房集中拆除,完成10所学校周边19栋校舍和35栋经营性自建房的维修加固,增设自行车道、彩色斑马线、无障碍过街设施等,打造了校园周边安全畅通的出行环境,实现了护学路、候学区、滨水休闲带、街角口袋公园、居民小区等公共空间的功能安全融合。

  与住房保障相结合:唯一住房被鉴定为D级危房的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可凭房屋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危房告知书”,向户籍所在镇街提交住房保障申请,在办理好危房“清人、停用、封房”手续后,由属地政府给予租金补贴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推进以来,海陵区通过公租房保障方式,成功实现2户D级危房“封房、清人”;靖江市成功推动212户D级危房解危,累计发放租金补贴306万元。

  与房屋征收相结合:对独立式、用地及产权符合危房翻建手续的C级以上危房,可依程序办理“三原”(原地址、原面积、原高度)翻建手续;若不愿或不能原地翻建的,房屋产权人可向房屋所在镇街(园区)申请搬迁,实行“产权置换”或“预征收”。2022年,海陵区通过“产权置换”,实现五一路30余户经营性自建房的解危拆除;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通过危房“预征收”,完成70户D级危房解危。

  “危房禁止靠近!”位于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办事处五星村大兰圣圩1号的一栋3层高楼房的周边墙壁上,红底黄字的警示牌特别显目。这座建于上世纪80年代的民宅,总建筑面积约650平方米,曾出租给附近工厂的工人,生意十分红火。如今,这里却大门紧闭、人去楼空。

  “经过专业机构鉴定,这座房屋建造整体承载能力低,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安全等级为D级。我们第一时间撤离了租户,对房屋进行封存并组织拆除。同时通过‘预征收’的方式,我们还对房主进行了妥善安置,得到了对方的支持和配合。”靖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刘鲲鹏告诉记者。

优化服务保障 提供有力支撑

  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自2022年以来,市区两级财政共安排资金3000余万元,专项用于自建房等既有建筑隐患排查、举报奖励、安全鉴定和老龄房屋体检,为排查整治工作推进和房屋安全长效管理提供了资金保障。

  总结推广好的做法:选取典型案例,制作《泰州市自建房等既有建筑隐患整治典型案例图册》,对维修加固、原址翻建、文保修缮、司法拆除等成功案例深入剖析和解读,为全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供了可借鉴的思路。兴化市开展“现场解剖麻雀”活动,针对镇街排查人员提出的各类疑问、技术盲区和认知误区进行“现场把脉,就地开药”,对自建房排查程序、判定标准、技术要点等实地培训,及时解决排查过程中“判断不清”的问题。

  加强专业技术指导:建立“一名专家结对一个村居、一个检测单位帮扶一个镇街”的整治帮扶模式,组织房屋设计、加固、检测等专业技术人员,定时定向联系镇街、村居开展技术指导,为自建房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提供专业支撑。目前,泰州市拥有系统在册排查员8092名,其中“雨燕护巢”大学生700余名、房屋安全专家400余名,为全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进提供了有力支撑。

  海陵区组建了包括44名建筑工程专家在内的“铁军筑安”专家团,为11个镇街直接提供技术咨询、指导、培训等服务。“铁军筑安”行动开展以来,专家团通过现场踏勘的方式,累计为各镇街复核存在疑似安全隐患的房屋586处,排除75处,提供技术咨询50余次,义务为全区100多名社区排查员提供多次业务培训。

  凝聚行业监管合力:建立“一部门一账号、线上协同监管”模式,为24个行业主管部门配备自建房信息归集平台专有监管账号,加大监管力度,推动存量经营性自建房隐患销号,确保新增经营性自建房“部门线上反馈、街道现场核查”工作常态化开展,严控增量风险。

  建立闭环管理机制:制定《泰州市房屋安全隐患整改指导意见》,分级细化各级房屋隐患管控和整改具体要求。建立“回头看”机制,对完成整治的自建房等既有建筑,定期组织开展现场核查,严格验收流程,确保“眼见为实”,实现房屋隐患“发现—整治—消除”全链条管理,全面巩固整治成果。

  靖江市运用“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工作方式,通过属地全域普查、行业主管和审批部门双向比对,对前期已经排查的经营性自建房等既有建筑的位置、面积、年代、结构、产权等基本信息以及立项、规划、改扩建报批等全流程审批信息进行核查,在此基础上,分成17个重点领域分类汇总,逐一建档立卡、查漏补缺。

  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许向前介绍说,泰州市把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实抓好,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区(市)人民政府为成员的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构建“1办24组”组织领导体系,业务指导专班、组织联络专班、属地落实专班实体化运作,形成“主管部门牵头组织,业务部门指导监督,属地负责推进落实”的协同工作机制。

  截至2023年5月底,泰州市累计排查各类自建房2126546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89558栋。经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4639栋,已整治销号4409栋,整治完成率95.04%。其中,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361栋,已整治销号344栋,整治完成率9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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