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消防执法改革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江苏省消防条例》的宣传贯彻,5月18日下午市建委组织召开《江苏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贯会。省住建厅消防处戴登军处长受邀解读《条例》主要条款和依法行政相关内容,市建委卞媛媛副主任参加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卞媛媛副主任就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条例》,进一步做好全市消防审验工作时强调: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广泛开展条例学习宣传,全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重要性、必要性;二是继续改革创新,深化既有建筑消防审验改革试点工作,研究制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强化课题研究和成果转化,不断完善建筑防火管理体系;三是严格贯彻条例要求,结合南京实际,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统一标准尺度,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戴登军处长从起草背景、修订过程、主要条款、依法行政四个方面对《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条例》由省住建厅和省消防总队共同修订,是省内首部由两个部门共同修订的地方性法规,在全国率先探索了一条以立法引领消防审验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的新路径,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全市负责消防审验、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监管条线的审批监管人员、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机构以及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代表共14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