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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主动靠前加强新业态安全风险防控​

发布时间:2023-01-10 浏览次数:539 消息来源: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关闭】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针对电化学储能电站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带来新风险新挑战,主动作为、靠前服务,扫除监管盲区,全力以赴防范化解新业态安全风险,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项目由建设单位利用自有建筑物或场地投资建设的,建筑物或场地所有权人是责任主体。建设单位利用他人建筑物或场地建设的,建设单位是责任主体,所有权人按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项目的设计、施工、安装、运行管理和维护等单位,依法对项目承担相应责任。

消除安全监管盲区。对园区内电化学储能电站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摸排,依法督促项目完善安全设施设计。对一企业与投资建设单位在乙类厂房和仓库屋顶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要求立即停止项目推进。

严密防控安全风险。充分评估建设项目运行过程的安全风险,要求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和使用。要求企业不得利用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甲类、乙类的建筑物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利用此类建筑物附近的其他建筑物或场地建设项目的,必须严格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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